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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4 13: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 本公司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一一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 本报告摘要中,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2.2.1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2.在计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3.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因2022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2022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重述。详见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注4。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1-6月及2022年同期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51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199.95亿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779.35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285.73亿元。

  

2.2.4 合并财务报表中重要科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公司长期借款包括:三年期银行借款3.3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五年期银行借款2.75亿英镑,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以上均为固定利率银行借款。五年期银行借款9.7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27日;十八个月期银行借款1.0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3年9月8日;以上均为浮动利率银行借款。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 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2023年上半年业务概要

  

2023年上半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但外部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带动人身险业呈现恢复发展态势,行业监管围绕促进保险业规范发展、服务民生及实体经济等社会关注、影响深远的领域持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体系,强化合规经营,坚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坚持“稳增长、重价值、优结构、强队伍、推改革、防风险”的经营策略,坚守保险本源,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抢抓行业复苏发展机遇,攻坚突破、开拓创新,整体经营稳中有进,市场领先地位持续稳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5.64万亿元,投资资产达5.42万亿元,内含价值达13,116.69亿元,均稳居行业首位;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4.23%、140.43%,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6亿份。

  

本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资产负债联动,坚定执行中长期战略资产配置规划,多措并举稳定投资收益。2023年上半年,公司总投资收益为876.01亿元;受权益市场持续震荡,投资收益同比下降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56亿元。

  

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2.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价值引领,在保险业务强劲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更加优化。保费收入^[1]达4,701.15亿元,同比上升6.9%,创历史同期新高,保费规模稳居行业首位。主要业务指标均实现快速增长,新单保费为1,712.13亿元,同比上升22.9%;首年期交保费为974.18亿元,同比上升22.0%,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389.57亿元,同比上升28.9%,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2.13个百分点,业务结构优化明显。上半年新业务价值继续引领行业,达308.64亿元,同比上升19.9%。

  

(1保费收入与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

  

公司全力推进“八大工程”建设,改革创新培育新动能。2023年上半年,聚焦党建引领、机制优化、营销改革、资源整合、管理创新、生态驱动,开展多项战略性举措与变革实践,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个险营销体系改革,明确了“现有队伍专业化升级”“新型营销模式探索”两大重点改革方向和“建设‘产品+服务’生态”“科技精准赋能”两大保障策略,加快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升级;现有队伍升级项目已全面启动。加快布局健康养老生态建设,打造以“城心”机构养老为主,“城郊”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辅的发展模式。推进养老项目布局,已在多家重点城市开展养老项目,加快形成公司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全面推进金融科技数字化工程建设,以新技术应用为突破,积极推进公司网络5G升级,以云原生理念贯穿科技建设全过程,将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应用于公司核心价值链各环节,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支撑和赋能作用。

  

3.2 业务分析

  

3.2.1 保险业务收入数据

  

1.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3,885.58亿元,同比上升9.0%;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730.58亿元,同比下降3.0%;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84.99亿元,同比上升4.2%。

  

2.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个险板块保费收入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入和收展队伍保费收入。

  

2.其他渠道保费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收入、网销业务保费收入等。

  

3.2.2 保险业务

  

1.保险业务分析

  

2023年上半年,行业呈现恢复性发展态势,公司抓住行业复苏重要机遇,聚焦价值提升,持续深化转型,业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凸显。保费收入创半年历史新高,业务结构显著优化,新业务价值快速增长。销售队伍规模逐步企稳,截至本报告期末,总销售人力为72.1万人,个险、银保、团险各渠道人均产能同比大幅提升。

  

个险板块

  

个险板块坚持稳中求进,渠道转型不断深入,各项新业务指标实现高速增长,业务结构明显优化。本报告期内,个险板块总保费为3,621.01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续期保费为2,724.99亿元。首年期交保费为801.09亿元,同比增长16.2%,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389.50亿元,同比增长28.9%,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48.62%,同比提升4.81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个险板块新业务价值为274.04亿元,同比上升13.3%。

  

2023年上半年,个险板块始终坚持“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战略,聚焦“销售渠道强体工程”, 围绕“现有队伍专业化升级”“新型营销模式探索”两大重点改革方向,深入推进个险营销体系改革,加快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转型升级。“个险队伍建设常态运作4.0体系”稳步推进,强化队伍建设技术支撑,提升队伍整体展业能力。“众鑫计划”聚焦优增优育,不断优化增员入口。队伍规模筑底企稳,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66.1万人,与2022年底基本持平,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42.4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23.7万人;队伍质态持续改善,绩优人群数量和占比实现双提升;销售队伍产能大幅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38.1%。

  

多元板块

  

多元板块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聚焦专业经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2023年上半年,持续优化创新多元渠道经营模式,以渠道管理精细化、渠道贡献价值化、运作机制市场化等方面的突破,推动多元板块新发展。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把握市场趋势,深化拓宽银行合作,实现保费规模快速提升。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达620.66亿元,同比增长45.7%。坚持深化结构转型,提升中长期产品配置,业务结构优化明显。首年期交保费达172.94亿元,同比增长59.2%。5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75.27亿元,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为43.52%,同比提升11.20个百分点。续期保费达256.41亿元,同比下降0.3%,占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41.31%。银保渠道持续加强客户经理队伍专业化、科技化能力建设,队伍质态稳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客户经理达2.3万人,季均实动人力同比提升13.8%,人均期交产能同比大幅提升。

  

团险渠道 团险渠道统筹规模和效益,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达159.23亿元,同比下降5.0%;其中,短期险保费为143.90亿元,同比下降5.1%。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约为3.7万人,其中高绩效人力占比较2022年底提升4.6个百分点。

  

其他渠道 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达300.25亿元,同比增长6.8%。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近3.5亿人;承办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项目60余个,覆盖3,300多万人;累计落地110余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公司积极参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治理,持续承办390多个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

  

互联网保险业务

  

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和线上直销方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探索数字化经营、专属业务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数字化销售能力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监管口径下互联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2]达536.80亿元,同比增长38.1%。公司持续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触达快、覆盖广、效率高的优势,积极推进业务发展,不断提升互联网业务的核心经营能力和渠道价值。

  

(2包括公司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线上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综合金融业务

  

公司积极构建“寿险+”综合金融生态圈,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2023年上半年,公司协同销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业务实现保费118.56亿元,通过财险产品销售丰富客户触点,有效助推公司获客,促进销售队伍举绩、留存以及收入增长;公司协同销售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业务新增首年到账规模及商业养老金业务规模为20.45亿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收入达16.12亿元,同比增长42.0%;积极探索保险与投资业务协同,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持续深化合作,在投资项目推介、联合客户开拓等方面不断创新探索投资互动新模式。此外,公司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出发,联合财产险公司、广发银行开展各类客户经营活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金融保险服务方案。

  

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体系

  

公司全力推进“健康养老生态建设工程”,以保险业务为核心,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保险+康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康养产业布局。

  

2023年上半年,在“保险+健康”方面,公司充分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不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打造优质高效、线上线下融通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大健康平台服务项目数量过百,覆盖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就医服务、康复护理等七大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累计注册用户量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10%,位居行业前列。在“保险+养老”方面,公司加快推进中国人寿康养产业布局,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构建以“城心”机构养老为主,“城郊”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辅的发展模式。公司通过出资设立的国寿大养老基金加速整合现有康养资源,上半年在6个重点城市新增养老产业布局,并在5个城市开展居家养老试点。

  

下阶段,公司将继续围绕保险主业,全面提升公司大健康、大养老生态融合能力和平台影响力,打造“产品-服务-支付”的闭环,构建起公司“产品+服务”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由风险补偿向风险全链条管理转变,使公司成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力量。

  

2.保险产品分析

  

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保险为民”的初心使命,结合产品研发的内外部环境,持续加强产品基础生态建设,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供给的敏锐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持续探索服务与产品融合标准和规则,提升“产品+服务”供给效率。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开发、升级产品78款。

  

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有序推进重大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产品研发,进一步满足客户多样的健康保障需求,在“尊享福”“惠享福”系列基础上创新研发“相伴福”系列等产品,推出“乐学无忧”等学生儿童疾病产品。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专属保险产品基础上,持续扩展养老年金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配置,积极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落地,满足客户差异化养老保障需求。持续推出乡村振兴专属系列产品,为相关人群提供身故、医疗、意外等保险保障,探索面向特定区域的产品供给,推出海南自贸港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入研究职业运动员退役保障需求,推动体育保险产品创新。

  

3.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3.2.3 投资业务

  

2023年上半年,固收利率在年初短暂上行后向下调整,低利率环境没有显著改善,优质资产仍然稀缺;股票市场持续震荡,行业分化明显。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在战略资产配置引领下,灵活进行战术资产配置管理,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固收资产坚持哑铃型配置策略,抢抓年初利率反弹短暂窗口加大长久期债券配置力度。权益资产仓位总体保持稳定,持续推进均衡配置和结构优化。另类资产积极拓展项目储备,创新投资模式,稳定配置规模。

  

1.投资组合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2.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3.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26.4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37.39亿元。

  

4.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5.现金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54,218.19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7.0%。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48.54%提升至49.66%,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9.59%变化至8.04%,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8.98%变化至8.72%,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11.34%变化至11.06%。

  

2.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81卖出回购

  

2.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81×365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969.58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0.51亿元。受新增配置收益率及权益类品种分红下降影响,2023年上半年净投资收益率为3.78%,较2022年同期下降37个基点。主要受公开市场权益品种实现收益下降影响,2023年上半年实现总投资收益876.01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109.4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3.41%,较2022年同期下降80个基点。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3]为4.23%,较2022年同期增长48个基点。

  

(3综合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81×365)

  

3.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产品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在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的市场环境下,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信用违约事件。

  

4.重大投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3.2.4 专项分析

  

1.利润总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内,因权益市场持续震荡,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1.8%;受保费收入下降及部分业务赔付支出增加的综合影响,健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7.4%;因部分业务赔付支出增加,意外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90.4%;因部分子公司净利润下降,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9.8%。

  

2.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如果为负数,则置零。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为42,158.68亿元,较2022年底的38,801.60亿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3.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退保金同比增长43.8%,主要原因是部分产品退保增加。受寿险业务年金给付增加影响,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9.7%,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53.1%,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7.8%,意外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9.3%。受年金给付增加影响,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同比下降2.7%。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下降使得保单红利支出同比下降48.8%。

  

4.手续费及佣金、其他支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内,由于新单期交业务增长,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20.3%;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长3.2%;其他业务成本主要因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增加而同比增长5.7%。

  

5.现金流量分析

  

(1)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到的保费、利息及红利、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47.08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357.64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2)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4.2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0.43%,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受业务增长、投资资产规模增加、股利分配等因素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2年底略有下降。

  

3.3 科技能力、运营服务、风险管控

  

3.3.1科技能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全面启动金融科技数字化工程建设,深化科技创新,夯实数字基座,以高质量科技能力供给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技术创新再获殊荣。基于全新自主掌控的分布式技术架构,建成支持PB级数据量的全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时数据服务平台,入选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案例。国寿分布式混合云荣获首都金融创新成果特等奖,寿险业反洗钱领域首个“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创新应用一一反洗钱智能识别及查证系统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

  

数据能力持续提升。聚焦数据实时性和一致性持续提升数据服务质效,以数据要素为驱动全面赋能销售、服务、运营、风控等各业务领域。依托万亿级数据处理能力,全流程自动化生成新保险合同准则报表,以更精确的算法、更精细的模型、更高效的流程构建新准则会计核算和精算计量体系,全面保障了新准则实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数字风控持续加强。基于大数据分析打造数字化风控体系,通过多维度建模分析和交叉比对,精准定位各类风险行为,实现风控关口前移、动态监测,快速识别和精准捕捉重点业务风险监控场景。与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联合打造反洗钱监管科技应用实验室,探索运用科技手段赋能覆盖式、穿透式反洗钱监管。

  

3.3.2运营服务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国家大局,将客户声音作为运营服务工作推动力,加速推进智能集约的一体化运营模式落地,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提升服务供给和送达能力,致力提供“简捷、品质、温暖”的高质量运营服务。

  

模式深耕提升送达能力。智能集约带动效率再提升,核保智能审核率提升至94.9%。实现共享作业模式生产领域全覆盖,保全、新单核保审批时效分别提速27.6%、36.6%。多触点服务触达能力再强化,中国人寿寿险APP月活人数同比增长14.3%,空中客服服务量同比增长167.4%,销售人员线上代办服务超422万人次。

  

多样服务提升供给能力。康养服务取得突破,满足不同客群需求,整合资源,全新推出6个机构养老项目,试点推出居家养老服务,为特定客群提供国寿嘉园“短住体验”优惠服务。升级VIP客户服务方案,客群扩容,权益焕新,服务人次同比提升19.3%。加速柜面由保单服务中心向客户体验中心、销售支持中心、消保宣传教育基地转型,已有400多家完成形象焕颜升级。

  

理赔服务彰显为民初心。“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深入人心,理赔平均时效0.39天,同比提速17%,赔付件数同比增长21.5%,获赔率提升至99.7%。“理赔预付”超7,400万元,有效缓解客户就医资金压力。推广医疗电子发票理赔报案通知提醒,赔付超27万人次。便民赔付覆盖面更广,“理赔直付”超341万人次,“重疾一日赔”赔付金额超54亿元,同比均提升50%。

  

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各个环节,闭环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强化诚信合规的销售服务理念,完善客户投诉管理体系,广泛收集客户声音,发现和解决体验问题,深入挖掘服务契机,推送服务线索超340万次。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消保监管评价位居行业前列,客户好评度保持高位。

  

3.3.3风险管控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公司构建了以风险偏好陈述书为载体、以风险容忍度和限额指标为抓手的风险偏好常态化管理体系,将风险偏好与经营管理各条线有机结合,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自2022年正式实施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后,公司对标新规积极落实,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得分稳居行业前列。截至2023年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已连续20个季度保持A类评级。

  

本公司积极开展各类风险排查及风险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积极强化偿二代二期规则的细化实施,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投资风险管控体系,逐步构建全链条投资风险分析框架;强化销售风险管控体系,积极开展销售风险预警排查、销售人员诚信文化建设、销售人员信用评级等;全面落实反洗钱监管要求,积极履行各项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能力迭代升级,公司洗钱风险管控有效性不断提升。

  

公司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公司实施专项审计;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高管审计,加强审计结果综合运用,发挥内部审计对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和任用的决策支持作用;持续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行审计督导整改与问题线索移交跟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闭环,提升审计效率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安全法》,严格做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在2022年成功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最高等级认证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公司数据治理架构和数据管理制度,深化完善数据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数据安全管控,确保公司数据可管可控。

  

3.4 未来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长期来看,我国人身险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高质量发展是行业的首要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擘画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国人均GDP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中等收入群体将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的健康、医疗、养老、财富管理的需求将会加速迸发,为人身险行业提供巨大市场空间。随着市场主体加速布局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加快专业化、数字化、综合化、生态化等方面的探索,行业正处于传统动能转型升级、新动能蓄势待发的重要攻坚期。行业监管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康中国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支持政策,将引导行业进一步回归保险本源,提升风险保障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2023年下半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重价值、优结构、强队伍、推改革、防风险”的经营策略,保持战略定力,聚焦稳健发展、资负统筹管理、重点改革和风险防控,强化客户经营和产品多元化策略,努力实现全年总保费稳中有进、新业务价值较快增长,销售队伍稳量提质,关键领域创新突破,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从负债端看,受我国经济持续复苏基础仍不稳固,需求仍然不足,长期利率维持低位等因素影响,行业全面复苏基础尚不牢固,健康、养老、财富管理等领域的有效供给仍需提升,服务、科技等新动能尚待培育。公司将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营销体系改革步伐,做好康养生态的赋能与落地,全力提升客户经营服务能力,全面增强数字化迭代支撑能力,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从资产端看,固收利率将持续低位运行,优质固收类资产供给不足的现状仍将延续,权益市场短期内可能仍以震荡和结构性行情为主。公司面临息类品种收益率持续下行和投资组合总体收益波动加大的双重压力。公司将继续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灵活调整投资策略应对市场变化,有效平衡短期收益稳定与长期价值提升。

  

董事长:白 涛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4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白涛,执行董事利明光,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卓美娟,独立董事黄益平、陈洁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白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年半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以及2023年中期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会计估计变更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自用性不动产投资计划及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4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曹伟清,监事牛凯龙、来军、叶映兰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伟清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年半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以及2023年中期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3-04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变更增加2023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218百万元,增加2023年6月30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740百万元,合计减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958百万元。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053百万元。

  

一、概述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变更增加2023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218百万元,增加2023年6月30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740百万元,合计减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958百万元;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053百万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变更增加2023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218百万元,增加2023年6月30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740百万元,合计减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958百万元。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以符合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情况。公司变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的会计估计后,标准如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该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5,053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本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